按照《河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冀工信科节〔2016〕458号)要求,经专家论证和现场考察,现对河北省稀土功能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19年6月12日—6月16日,公示5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收到的任何异议文件,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方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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