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7〕12号),继续推进宁波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现将《宁波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发布,请贯彻实施。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