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舆论所言,马来西亚政府于2019年8月15日正式宣布更新Lynas马来西亚稀土厂的的营运执照6个月,但同时也附上了3个条件:一、Lynas必须提交一份在国外兴建“裂解和浸取”(Cracking and Leaching)设施的计划书,以便重新安置目前存在关丹格宾的废料,这个设施必须在执照生效后四年之内,完成建设与运作,且设施在外国开始运作后,莱纳斯不准再继续在关丹格宾生产超过1Bq/g的辐射性废料。 二、Lynas必须定出“永久废料储存槽”(PDF)的地点并提交完整的实施计划书,同时要证明其有融资能力以承担整个永久废料储存槽的建造及运营。否则的话,Lynas必须要提交一份来自任何国家当局的正式书面许可,证明这个国家能存放从马来西亚移出的水沥滤净化固体( WLP )辐射性废料。三、莱纳斯必须停止全部有关将辐射性废料(WLP)制成肥料的科研。同时,Lynas必须将每年销售毛额的5%交给马来西亚政府作为保证金,直到其“裂解和浸取”设施建造完成。马来西亚原子能执照局表示,政府参考了莱纳斯稀土厂评估委员会( Jawatankuasa Eksekutif Penilaian Operasi Lynas Advanced MaterialsPlant ) 在2018年12月报告中所提出的建议,制定了上述条款。原子能执照局表示,莱纳斯稀土厂迄今在临时废料储存槽( RSF )已累积了超过58万吨的水沥滤净化固体废料( WLP )。

这一公告发布后,大马人民争论不断。大马自然遗产保护组织(PEKA)主席潘斯里莎丽法要求政府解释,如果Lynas未能在特定期限内满足政府所规定的条件,将会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