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期货交易所收到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河南金利金铅集团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YS/T1209-2018《有色金属冶炼产品编码规则与条码标识》标准相关要求。相关申请符合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期货标准合约中规定的各项要求,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河南金利金铅集团有限公司变更铅锭产品标识的申请;
二、自公告之日起,上述企业使用新产品标识的铅锭可生成标准仓单;
三、自2020年11月16日起,上述企业使用原产品标识的铅锭不得生成标准仓单,此前已生成的标准仓单,可继续流转直至仓单注销。

“万洋”牌具体产品标识如下:
“万洋”牌原产品标识

“万洋”牌新产品标识

“江铜”牌具体产品标识如下:
“江铜”牌原产品标识

“江铜”牌新产品标识

“济金”牌具体产品标识如下:
“济金”牌原产品标识

“济金”牌新产品标识



特此公告。

信息来源:上海期货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