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下达2019年度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及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9〕236号)及相关规定,经省自然资源厅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确定2019年度第2批分解下达钨精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2801吨(主采指标),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30吨。预留钨精矿主采指标625吨,钨精矿综合利用指标750,稀土矿开采指标120吨,用于全省控制指标的调剂。现将具体分解情况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