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江铜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按照赣府厅明电〔2020〕11号文要求,会议研究决定:所属江西省内未复工单位及公司机关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省外未复工单位按照所在地省政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好复工时间及做好复工前相关工作;省内和省外已开工及假日期间有生产作业的单位,要按照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在岗员工的各类防护保护,强化安全生产,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由于假期延长、复工推迟、以及人员流动、物流运输等限制,公司各单位不同程度面临物资供应紧张、在岗人员短缺、在建工程延长、化工产品和硫精矿销售不畅等被动局面,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正遭受巨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