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所收到内蒙古霍煤鸿骏电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YS/T1209-2018《有色金属冶炼产品编码规则与条码标识》标准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内蒙古霍煤鸿骏电有限责任公司增加产品标识;

二、自公告之日起,使用新产品标识的产品可生成标准仓单。

具体产品标识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