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通知:

自2021年1月9日起至2022年1月10日止:、镍、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黄金、白银、天然橡胶、纸浆、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交割手续费标准暂调整为0(含期货转现货和标准仓单转让等通过交易所结算并按交割标准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同时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也发布通知:自2021年1月9日起至2022年1月10日止:原油、低硫燃料油、20号胶和国际期货交割手续费标准暂调整为0(含期货转现货和标准仓单转让等通过能源中心结算并按交割标准收取手续费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