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其中涉及方面的调整详见下表。

表一 出口商品税率表

此次新调整的关税方案中,矿砂及其精矿2021年出口暂定税率为20%,一方面,此税率自2018年12起财政部即已发文实施,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矿资源供应紧张,国内尚且需要大量进口矿满足国内生产,因此鲜有矿砂及其精矿出口,近五年仅有2016年6月出口64.635吨,2017年11月出口76.437吨,2018年4月出口61.225吨,2019年4月出口26.841吨,其余时间未有出口。故关税调整对影响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