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铁案工程”建设,中铝集团纪检监察组近期开展了首批案件审理联系点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评查结合发现问题与探索对策,挖掘企业办理案件的优良传统与经验做法,推动集团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落细、落地。

为充分发挥案件审理人才的辐射带动作用,中铝集团纪检监察组自2021年4月起,优选审理人才库骨干人员组成工作组,进驻首批案件审理联系点企业。工作组严格按照中铝集团纪检监察组《案件审理联系点工作暂行办法》《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试行)》,通过集中评查、分组互查、交流座谈、现场答疑,列席联系点企业案件相关会议,指导联系点企业的案件审理业务,抽查评估联系点企业有关案件质量。

通过与联系点企业纪委座谈以及案件评查发现,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类型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事实证据方面,主体身份材料调取不全面,书证材料调取不规范,个别案件证据链未完全闭合,或主要证据存在瑕疵。二是定性处理方面,条规适用不规范或不准确,涉案财物处理不当,个别案件行为定性不准确。三是程序手续方面,审查调查程序不完整,案件审理程序不完善等。四是规范管理方面,执纪文书格式不规范,初核报告、审调报告、审理报告签字不全,个别报告未使用纪言纪语描述违纪事实,处分决定书未注明处分生效时间、告知申诉权利等。五是处分执行方面,部分案件处分宣布不到位,处分决定执行回执表中缺少装入人事档案时间信息等。六是发挥案件审理审核把关作用方面,部分案件在初核阶段审理就介入,审调工作未能独立开展,未能充分发挥审理的监督制约职能。

围绕上述问题,工作组与联系点企业纪委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交流,通过政策指导与个案指导相结合等方式,做到有的放矢,深入剖析了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常见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系统构建案件审理与质量评查的知识体系,促进联系点企业纪委业务技能、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经过案件质量集中评查,联系点企业纪委深入认识到严格履行案件查办程序手续的必要性、规范纪检监察文书的重要性和提高案件质量的紧迫性,提高了各企业纪委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案件质量意识,推动构建案件质量责任共同体。

中铝集团纪检监察组拟在联系点企业探索建立责权对等的案件质量保障责任分工机制。计划今年年底完成对首批三家联系点的驻点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并拟定明年对案件质量评查排名靠后的企业开展“回头看”,对问题整改不力、反复出现的单位或责任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中铝集团纪检监察组将依托审理人才库,进一步推动案件审理联系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制度化,充分发挥“点”“线”结合的优势,以点带面,以线促面,在案件审理工作上不断创新方法模式,推动中铝集团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