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加强管控积极应对本轮污染过程的提醒函》(冀气领办函〔2021〕107号),预计11月26-29日,我市高空受脊区控制,地面高压后部偏南风,风力逐渐转弱,受叠加污染传输影响,我市可能出现中度及短时重度污染天气。为有效应对次轮污染过程,最大限度减轻污染程度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经市政府批准,于11月25日8:00启动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